2013年5月11日 星期六

林毅夫返鄉?

林毅夫返鄉 政府不能置若罔聞
  • 2013-05-10 01:32
  • 旺報
  • 【蘇進強】
     甫自世界銀行首府經濟學家兼副總裁一職卸任的林毅夫,於4月初博鰲論壇中與前副總統蕭萬長相見歡,林毅夫在記者會中又再次表達他回宜蘭老家祭祖的強烈意願,真情流露令人動容。其實,林毅夫與蕭萬長早已是舊識,2002年6月林毅夫未能返鄉參加其父喪禮,蕭萬長即是國內少數到場祭拜的政治領袖。
     國安會預擬返台程序
     林毅夫是否能如願返鄉,既是法律也是政治問題,兩岸歷史悲劇的一環。而其關鍵在於國防部的立場,民進黨執政時期,亦即2002年5月林毅夫父喪期間,包括民進黨籍立委蔡同榮等海內外人士均呼籲政府基於人道立場,讓其返鄉奔喪,筆者亦參與國安單位的專案討論,包括陸委會、內政部等與會人士大都傾向讓林返鄉,甚至預擬林下機後軍法單位在機場偵訊、審判程序後,再由總統發布特赦的「劇本」。無奈國防部反對的態度十分強硬,民進黨政府為求政軍和諧,最後只好妥協作罷。
     如今,國民黨執政至今,林毅夫返鄉問題,經星雲大師等人士多方籲求,馬英九政府本應有所作為,卻能為而不為,令人困惑。從事實面言,現任國防部長高華柱,在林毅夫1979年2月調任金門馬山連連長前,曾擔任林的直屬營長約半年,由於任務需要,林提前兩天到馬山報到,其新單位侯姓營長,亦為高華柱的前後期同學,5月16日晚,林至馬山連離營渡海對岸,因自原單位離職已超過3個月,依軍中法令規定,高華柱並無過失,故亦未因此事件受到懲處,而事後清查也未發現林攜走任何兵要機密。這也正是國防部當年事發後第一時間發布林為「失蹤」的原因之一。
     依法論法,林在當時的「叛逃」,確應受軍法處分,但事發後迄今已34年,早已超過法律的追訴期,豈料國防部未依法在事發後或知悉其確切行蹤即發布通緝令,卻在2002年年底,才補行對林毅夫的通緝,此一作為,本身即充滿因人設事、不合憲、不合法,違背人道主義的爭議。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國防部竟公然表示於2002年5月才知林毅夫為林正誼,故而註銷林當年的撫卹,並向家屬追討,經行政訴訟敗訴在案,顯見國防部公然說謊在先,事後又硬拗,實不能服眾。
     國防部不要一錯再錯
     國防部不要一錯再錯
     就政治層面言,我國早在1991年5月1日即終止動員戡亂時期,亦即我國已不再視中共為叛亂團體,戰時軍律亦在其後廢止,所謂「叛逃罪」的條文也不復存在。筆者在此呼籲監察院應與時俱進,重啟調查,並追究國防部應負之責,同時亦可由大法官會議解釋,以保障人權。另方面,過去由大陸投奔來台的反共義士多人,最近幾年紛紛重返大陸,除少數外,大多亦獲中共當局善待,試問,大陸能,台灣有何不能?
     就事論事,林毅夫當年為個人理想,唾棄威權統治的國民黨,投奔共產中國,其是非對錯,見仁見智,卻也是兩岸歷史悲劇的一環。值得肯定的是,林毅夫並未忘情故鄉,不僅從未有過傷害台灣的言論,且對台海兩岸經濟問題不時發表中肯立論,一方面擔任制定中國經濟政策的重要成員,一方面又膺任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兼副總裁的重責,對全球經濟、第三世界國家發展的研究論點,深獲多位諾貝爾經濟獎得主肯定,其國際地位與影響力,自不待言。
     筆者曾為職業軍人,亦曾參與國安團隊,並不認同林毅夫當年的行為,但筆者也無法認同國防部一錯再錯,恣意違法、違反人權以掩飾當年延宕通緝過失的作為。馬英九身為國家元首與三軍統帥,對此一具有高度政治性與兩岸和平發展指標意義的事件,又豈能置若罔聞,毫不作為?而這也正是馬英九政治智慧有無的考驗。
     (作者現任國策研究院資深顧問,曾任台聯黨前主席、國安會諮詢委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