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1月9日 星期四

司法怪怪

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因涉貪1496萬多元助理費,遭檢方依法起訴,案件仍在審理階段,又遭週刊爆料,她與同案被告釋煌智關係曖昧,私下對話提及「老公」、「愛您的小女子」等字眼;事後林出面怒斥,是對女性政治工作者進行羞辱式的人格毀滅戰。對此,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也發出571字文,強調司法不可能完美,但它不能讓人民失去信任,司法一旦失去人民的信任,倒下的不只是法庭,將會是我們民主制度。針對週刊揭露,林岱樺與釋煌智關係曖昧,並曝光私下對話;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在臉書發文,司法不可能完美,但它不能讓人民失去信任。一旦信任崩盤,倒下的不是一個人,而是整個制度。

王婉諭指出,林岱樺是她的前同事,在性別平權、宗教基本法、農地工廠、野保等議題上,兩人立場完全不同。對於她有沒有貪汙,也相信司法會給出答案。

但部分媒體,報導她涉貪案時,竟然打著「法院卷證」、「知情人士」、「檢調消息」的名義,公開她與通法寺住持的私人通話;此舉令王婉諭震驚,也完全不能接受。

「那些私下對話、情感交流,跟案情有直接關係嗎?」王婉諭質疑,審理、還沒開庭的案件,這樣的揭露,是追求真相,還是消費隱私?王婉諭回顧,九年前,曾親身經歷過「偵查不公開」變成「偵查大公開」的過程。那不是制度的抽象漏洞,而是切身的傷口、真實的痛;也因為這樣,這些年投入立法工作,就是希望司法能對被害人更友善,讓人民重新相信它。

王婉諭認為,司法是民主的地基,而信任就是橫貫其上的樑柱。當人民一次又一次看到個案資訊外流、案情還沒審就先在媒體曝光,當然會懷疑「這是司法,還是政治操作?」

「我不相信司法已死,但我不能接受它一錯再錯」王婉諭呼籲,法務部鄭銘謙,你必須站出來,對這次偵查情資外流事件,清楚表態、徹查到底。

王婉諭重申,如果這樣的事情成了「慣例」,司法信任就會被掏空,最後被踐踏的,不只是制度,更是所有努力守法、認真工作的基層司法人員。



 我曾經是一位體制內的法律人,那時我覺得,喊著司法迫害的人,都是怪怪的人,一定是他們自己有問題,一定是他們不懂法律,才會覺得被迫害。以前民進黨的人常常說司法不公,檢調是國民黨開的,我那時候覺得這只是一種政治語言或者潑髒水,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,被抓起來的人都不是無辜的人,不然怎麼會被抓起來。以前的我覺得,犯錯的人怎麼還有臉去指責檢調辦案看顏色,真是不知悔改啊。

現在的我,感受到當一個政黨不避諱的使用國家的機器,去追殺異己,剷除政敵,一個政黨毫不避諱的,對所有不支持他們的民眾潑紅漆,這種人人自危的氛圍,逐漸在台灣這片土地上蔓延。因為透過演算法的精確投食,讓不同政治立場的群眾少了對話的空間,厚厚的同溫層,讓各自的支持者更加堅信只有自己是對的,並將不同意見視為洪水猛獸。網路平台看似提供多元的素材,實際上根本就是獨裁者培養皿,因為演算法讓獨裁者可以牢牢地抓穩一群人,並將本應保留思辨空間的政治對話,轉化為神馳狀態的邪教信仰。很多律師都急著對民進黨表忠誠,好像深怕執政者的聲勢不夠浩大,軍容不夠壯大。這些急著成為「公設辯護人」的綠師們,好像都能用法律講出一個道理,說搜索票是法院發的,所以法官一定也是認為有問題才會核准搜索啊,為什麼要羈押,當然就是因為這些被告還沒有供出「可能存在、更高層」的共犯啊,押起來也是剛好而已。是啊,句句看似在理,但什麼時候我們國家,對於偽造文書、妨礙個資,可以辦得這樣風風火火?什麼時候我們國家蒐集證據的方式,只剩押人取供?

 一個最簡單的邏輯問題,當今天國家動用大量的檢調人力,專案的去查辦偽造文書時,不就排擠其他案件的調查能量?偽造文書等罪固然不法,但我相信所有法律人也都不會反對,刑法典裡,還有更多罪名值得檢調人員好好查辦,如果都動用這樣的能量去查辦詐騙集團,我相信會少很多被詐騙的可憐人。更遑論,這些黨工是犯了什麼滔天大罪,值得立刻被關押大牢?這黨工也有家人,也只是普通老百姓,因為無知或偷懶而誤蹈法網,即便真的有罪,怎麼未經審判之前就通通都提前成了階下囚?

這些「公設辯護人」急著出來說這不是獨裁,忙著用法律程序的應然面,來為這些國家濫用羈押的行為開脫,來為執政者洗地,但這就像希特勒實施獨裁,也都是有法律在後面支撐啊,所以說這一切「合法」的意義又是什麼呢?當賴清德說,要反獨裁就去天安門廣場時,這跟希特勒說猶太人就應該進集中營,兩者又有什麼差別呢?喔,對,一個是真的把猶太人關起來了,一個只是要抗議民眾滾出去而已(警告:這只是比喻,切勿以訛傳訛,以免被上銬帶走)。

我想我們距離獨裁,應該還有…幾步之遙吧。

*作者為執業律師



前金門防衛指揮部少將參謀長林承家(原名林帝志)侵占新台幣7990元的公發洗衣機,並將其寄回台灣住處。一審依貪污罪判刑12年,二審改判6年8月,日前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。

一審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判決指出,民國106年12月,林承家得知金防部後勤處將為官兵採購洗衣機,便提議為副參謀長添購。然而,副參謀長並未更換洗衣機,林承家遂指示部屬把洗衣機寄回其台灣住處,據為己有。

在得知侵佔洗衣機的消息傳出後,林承家於107年6月間交給部屬8000元,指示購買同款洗衣機運回營區庫房。隨後,林承家獲悉遭檢調偵辦,遂將洗衣機從台灣運回金門,存放在1名友人的工務所,並誆騙友人出具「洗衣機存放證明書」。

一審合議庭認為,林承家侵占的洗衣機價值7990元,不正利益為5萬元以下,得依貪污治罪條例規定減刑,但林承家無悔意,且掩飾、協請他人圓謊等行為,犯後態度惡劣,依侵占公用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。

經上訴,二審由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審理,二審認為,一審量刑過重,不符罪刑相當原則及比例原則,因此撤銷判決,改判處6年8月徒刑。案經上訴,最高法院認為,二審判決無違誤,昨天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


助理費核銷爭議層出不窮,許多地方議員因沿襲慣例處理助理費而觸法,甚至面臨牢獄之災。近期,全國地方正副議長聯誼會向立法院長韓國瑜請願,要求比照國務機要費修法,解決助理費爭議。這場風波不只是個案問題,更反映出制度缺陷與司法標準不一的困境。

以高雄市為例,現任議長康裕成與前議長曾麗燕皆因助理費案遭判刑,卻判決懸殊。康裕成因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」獲判4個月,得以易科罰金;曾麗燕則因「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」被判12年,甚至恐失去政治舞台,讓地方支持者感到不平。兩案關鍵差異不在行為本質,而在法官認定標準。如此極端的落差,不僅影響司法公信力,也讓地方民代無所適從,更加深政治對立,製造「親者痛,仇者快」的輿論效應。助理費本質上是議員依法享有的業務資源,涵蓋幕僚薪資、選民服務與辦公經費。然而,長期缺乏明確核銷指引,議員多沿襲前人做法,卻可能因司法解釋不同而觸法。2013年《會計法》第99條之1修法,讓因研究補助費核銷問題觸法的教授得以解套;2022年,國務機要費亦因相同法理除罪化,避免司法與行政體系矛盾。助理費案件與此類似,若不修法釐清規範,司法將持續陷入模糊地帶,導致同案不同判的爭議。

目前,各地議會助理費核銷標準不一,規範缺乏統一,議員難以掌握細節,稍有不慎即面臨法律風險。當司法審判標準不一致,量刑差距過大,不僅影響當事人的政治生涯,也動搖司法公信力。

助理費爭議的核心,在於制度缺陷與法規模糊,而非貪污動機。既然問題來自體制,應透過修法解決,而非僅靠個案審判。修法不僅能釐清助理費使用規則,也可減少司法資源浪費,提升司法審判效率。立法院既已為國務機要費與研究補助費除罪,地方議員助理費問題亦應比照辦理,以維護法律一致性,終結這場司法羅生門。

地方政治應回歸為民服務的本質,而非淪為司法戰場。唯有透過修法,才能真正解決問題,讓議員專注公共事務,司法體系回歸公正,避免因制度漏洞製造更多無妄之災。



名律師呂秋遠近日捲入私生子風波,遭爆料與婚外情對象育有一子,並因拒絕認親而被對方提起訴訟。但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結果指出呂秋遠早在訴訟前便已完成認領手續,最終裁定駁回女方訴求。而呂秋遠也在深夜發聲強調自己「並未做出任何不當行為」,並警告針對其子女惡意中傷者,「準備收下法院的傳票」。對此律師李怡貞針對此事也在昨(22)日發文表示看法。

李怡貞表示,基於呂秋遠認子一事她並未多加評論,不是因為她當小三或撞小三,主要理由有三:包括一、對方的人品在觀察後是願意提攜後進的,沒主動踩同道,見面三分情。李怡貞表示與呂秋遠除了在法庭上交手過,也曾在生活中的聚會場合遇過對方,他在公開的場合願意主動來和她打招呼,並且給予鼓勵。

接著她提出第二點:基於家事案件不公開,且此事涉及未成年子女,身為家事律師,第一時間內需有這樣的基本法律素養,而非見獵心喜地去踩對方。李怡貞也提醒網友這種案件會留下數位足跡,若小孩長大,發現生父被人家說成這樣,作何感想?

第三點則是她不清楚呂秋遠的婚姻狀況,無從評析私生子。但若呂已婚(只是假設),那生母是小三,願意寧為玉碎、不為瓦全地堅持提告,或許是雙方有些條件談不攏,令一方不滿意。不過最後只有一事讓她忍不住表示,呂秋遠認子是在台大親子鑑定報告出爐後才有所動作,讓她覺得十分「頂針」(意指吹毛求疵),或許這就是惹火生母的主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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